为做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权下放后的衔接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制定和颁布本地区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截至2015年8月,已有广东、福建、山东、宁夏、新疆、天津、陕西、海南、重庆、甘肃、湖北、河北、湖南、广西等14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办法。
各地已出台的办法将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jsj.edu.cn/)上即时刊登,方便大家查阅。
(转载自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为做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权下放后的衔接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制定和颁布本地区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截至2015年8月,已有广东、福建、山东、宁夏、新疆、天津、陕西、海南、重庆、甘肃、湖北、河北、湖南、广西等14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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