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澳洲资金担保的常见问题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12-25

      

1.
股票和债券可否作为资金担保?


       非现金资产不可作为资金担保。在我们认可的金融机构存期6个月以上的资金以及我们认可的银行出具的留学贷款是被认为有效的资金担保形式。股票和债券不能作为资金担保。

 
2. 谁可以为我的留学提供资金?

        你自己,你的配偶,你的父母,你的兄弟姐妹或你的祖父母都可以为你留学提供资金。并且,如果你是2003年12月1日以后递交的申请,若你的叔叔/舅舅,姨/姑是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是久居澳大利亚的新西兰公民,都可为你留学提供资金。无论谁提供资金担保,须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他们是如何积累下资金的(例如工作证明、营业执照等)。
 
3. 哪些金融机构提供的证明不被接受?

        现金存款必须存在被认可的金融机构内。金融机构的含义在移民法中有定义。目前中国人民邮政储蓄机构未达到移民法的法律规定,所以由它们所出具的存款证明材料不被接受。
 
4.若从银行得到学生贷款,哪些银行是移民处部认可的?

        移民法规定发放贷款的银行必须是中央银行所属的主要银行。这些银行是: 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如果你是从其它银行得到贷款,你必须要求银行出具声明(在关于你的贷款的信函中),证实此银行是中央银行的所属银行。否则进一步的调查会延迟你的申请,倘若得不到证实,你的申请会被拒签。
 
5. 若从银行得到学生贷款,是否还需要六个月的存款记录?

        不需要。
 
6. 如果办理了银行贷款,何时必须将贷款划入银行账户?

        在您递交申请时,需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证明信(必须是被我们认可的金融机构所出具的证明信)。该证明信上必须注明您已获得银行贷款,借款人可以是您以及/或您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或为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是久居澳大利亚的新西兰公民的叔叔/舅舅,姨/姑,所贷金额必须足够支付您在澳期间的费用,并且贷款期限不能短于您申请的签证类别所要求的指定贷款期限。
        在您通过学生签证预评估之后,您必须提供最终的贷款合同证明(复印件)及其翻译件,以及该项贷款现已划入您银行账户的证明。该证明必须以银行存款证明的形式出具的,并附上存单或存折以表明贷款现已划入该帐户。
        贷款合同必须注明该项贷款是签证申请人用于留学的贷款,已经划入您以及/或您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的帐户,并且贷款期限不能短于您申请的签证类别所要求的指定贷款期限。如果您不提供此类证明,您的申请将会被拒签。
 
7.何时偿还留学贷款?

        如果570、571、572、573、575类申请人的留学费用以留学贷款的方式全部支付的话,学生签证要求贷款期限为3年或者当申请人在澳的学习时间不足3年时,与申请人在澳学习时间一致。也就是说,该贷款的有效期必须为36个月。 如果学生在澳的学习时间不到36个月,贷款期限应该不短于学生的全部在澳学习时间。
    如果您以留学贷款的方式支付全部的留学费用,574类学生签证要求的贷款期限为预科课程加12个月的主课时间或者当申请人在澳的全部学习时间少于这一指定时间时,与申请人在澳的全部学习时间一致。也就是说,该贷款的有效期为语言课程加12个月的主课时间。如果学生在澳的学习时间少于上述签证要求的期限,还贷期限应该不短于学生的全部学习时间。
        在指定还贷期限之内不可偿还留学贷款。